1月4日,陜西寶雞市人民政府對《隴縣智華儲能有限公司陜西省隴縣300MW/1200MWh混合儲能示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批復并予以公示。
該項目規劃建設容量為300MW/1200MWh,將分兩期實施:一期采用磷酸鐵鋰電池系統,規模為270MW/1080MWh;二期采用全釩液流電池系統,規模為30MW/120MWh。電站內配套建設1座110kV升壓站,升壓后接入隴縣330kV匯集站。
本次環評范圍涵蓋儲能區、升壓站及相關附屬設施,不包括輸電線路部分。項目總投資約13億元,其中環保投資80萬元,約占總投資0.062%。
公示原文如下:
寶審服環字〔2025〕81號
關于隴縣智華儲能有限公司陜西省隴縣300MW/1200MWh混合儲能示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隴縣智華儲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關于申請審批〈陜西省隴縣300MW/1200MWh混合儲能示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智華〔2025〕經字第2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我局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位于寶雞市隴縣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園內,建設性質為新建。本項目規劃建設容量為300MW/1200MWh,主要建設內容為電氣控制設備、電池艙及基礎,其中磷酸鐵鋰電池系統270MW/1080MWh,全釩液流電池系統30MW/120MWh,在儲能電站內配套建設1座110kV升壓站,通過升壓變升壓后接入隴縣330kV匯集站。項目一期規劃建設容量270MW/1080MWh,二期規劃建設容量30MW/120MWh。本次評價內容僅包括儲能電站(包含儲能區、升壓站及相關附屬設施),輸電線路另行評價。本項目總投資13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0.062%。
經審查,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該項目所產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措施。應嚴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施工作業范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場地,盡量避開千河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千河濕地附近;做好施工場地的復綠工作,減少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
(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控制,采取防塵圍擋、堆料場和運輸車輛加蓋苫布遮蓋、及時定期灑水等措施,確保施工場界揚塵滿足《施工場界揚塵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關要求。運營期食堂油煙設置集氣罩收集由高效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管道引至所在建筑屋頂排放,食堂油煙應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小型規模排放標準要求。
(三)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妥善處理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環保廁所內,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施肥,不外排。項目運營期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進入化糞池,由園區污水管網最終排入隴縣千河南岸新城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項目外排污水應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地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標準要求。
(四)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優先選擇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減振、隔聲等措施,并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護,嚴格操作規程,確保設備正常高效運行,施工場界噪聲應滿足《建筑施工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25)相關要求。優化儲能電站設備選型,選用低噪聲設備,升壓站及儲能區的電池儲能艙和PCS艙輔助等設備在設計建造時應采取有效防電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確保儲能電站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五)落實固廢處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堆存,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應積極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回收利用的送指定填埋場。項目運營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廢變壓器油經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處理資質單位處置;事故電解液經電解液事故池收集后,交由專業的含釩廢液處理公司回收處理;廢鉛蓄電池、含礦物油沾染廢物收集后,在危廢貯存庫暫存交由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廢磷酸鐵鋰電池、廢全釩液流電池、廢冷卻液交由廠家回收;食堂隔油池產生的廢油脂經收集交由有處理資質單位處理。危廢貯存、轉移、外運管理須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
(六)落實工頻電場、工頻磁場電磁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輻射設備,對設備的金屬附件確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出現高電位梯度點;做好設備的檢修,確保設備在良好的狀態下運行。嚴格按照《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規定,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儲能電站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均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
(七)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對電解液事故池、導流槽、油坑、事故油池、危險廢物貯存庫等區域采取重點防滲處理,對儲能區、主變壓器區、化糞池、隔油池等區域采取一般防滲處理。防滲施工過程應有專人負責質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記錄,確保防滲層防滲性能穩定可靠。落實地下水污染監控計劃,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和應急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污染情況發生。
(八)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環境風險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在每個全釩液流電池艙內均設置電解液泄露報警及回收系統,在全釩液流儲能區設置有效容積108m3的電解液事故池,泄漏的電解液經過導流槽排入電解液事故池后,由專業的含釩廢液處理公司回收;配套的110kV升壓站內的主變壓器設置一座有效容積4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排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按要求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定時組織演練;加強職工的環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培訓,加大風險監控力度,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能力,杜絕風險事故狀態下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九)加強運行期環境監管。按照《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監測計劃,定期對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廢水、噪聲進行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產,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十)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按照環境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主動向社會公開新增污染物排放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該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如涉及規劃、土地利用、建設、水務等問題,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到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四、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須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將相關驗收資料報寶雞生態環境局隴縣分局備案。
五、你公司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公開環境信息的主體,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規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暢通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公眾環境權益。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并將優化和細化后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可研、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并明確責任。
六、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公司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自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項目才開工建設的,應在開工建設前將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我局重新審核。
七、按照原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163號)和《關于加強審管聯動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的實施意見》(寶辦發〔2022〕14號)規定,寶雞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該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寶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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